再次扬名的山东(青岛)
报道说山东青岛一大妈在人行道上边打电话边走路,大妈突然掉头往回走,和迎面走来的小伙相撞,大妈被撞到,胯骨骨折,后来经相关部门鉴定为十级伤残!大妈方将小伙诉讼到了青岛当地法院,要求小伙赔偿医药费,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8.8万元。法院经过审理后觉得,大妈在走路期间突然往回走,没有留意身后的人,负事件的主要责任,小伙因为没有和行人保持安全距离,负次要责任。
通过法院的调解,最终小伙赔偿大妈7万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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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万也行,差不多一年退休工资 https://pics7.baidu.com/feed/e7cd7b899e510fb388f4ede13811079ad0430c8d.jpeg@f_auto?token=c555a332951597cfa94a0d79b23e4032 xxkg 发表于 2025-5-9 09:01
人家一直说中国青岛,你看青岛啥时候说自己是山东青岛..... 我看着心理平衡了,以前说汽车上路就有责任,现在到了行人上路就有责任,为青岛点赞 要不说北欧人有社交恐惧症。彼此保持距离 个人理解,只看判决没法说对错,还是要回到当时具体情况上才能更好界定各自责任。行人也有右行规定,如果两人处于人行道右侧,大妈回走,属于逆行,如果大妈回走一定距离撞在一起,大妈应全责,如果大妈停下,然后转身撞在一起,小伙确实应当承担一定责任,没有保持一定距离,如果大妈没停下,突然转身撞在一起,小伙不应该有责任 走。咱也出去捡钱去 davirain3 发表于 2025-5-9 10:03
走。咱也出去捡钱去
首先你岁数得够,其次要保证摔一跤就得骨折,要不评不了残疾。。。拿到最低十级伤残就可以去法院起诉了 客观看世界 发表于 2025-5-9 10:01
个人理解,只看判决没法说对错,还是要回到当时具体情况上才能更好界定各自责任。行人也有右行规定,如果两 ...
分析得有道理。
我读了两遍,如果在每个“如果”前加上分号,我读一遍就能读懂。
这个面相是个贪的。 mp0 发表于 2025-5-9 10:09
首先你岁数得够,其次要保证摔一跤就得骨折,要不评不了残疾。。。拿到最低十级伤残就可以去法院起 ...
摔是有技巧的,在家练好了出去赚钱去 山东济南
中国青岛
国际烟台 飞来横祸 大妈一看就没有去年的路虎女有关系,去年那个路虎女可是叫论坛都不能发帖,发帖封禁的存在 青岛一直在山东省内很有名气,这是真的 走路有风险,纳闷怎么判的案 有点怕,这两条腿没有四个轮子的三者险啊?以后看得出这个险种了 烟台还有更炸裂的案子,网上没有而已,司法不改革,什么发展也白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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